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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IVD(产品备案凭证)代理服务根据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》(局令5号)的规定,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备案管理,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备案人向药监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,药监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。
服务详情
根据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(局令48号)的规定,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备案管理,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备案人向药监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,药监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。 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,药监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备案;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,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由备案人补正后备案。对备案的体外诊断试剂,药监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,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。 注意:已备案的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类别调整的,备案人应当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。 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申报资料(一)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》; 1、声明符合医疗器械备案相关要求;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IVD(产品备案)办事流程
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服务流程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收费标准办理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,官方不收取费用。 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办理依据
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服务周期立项阶段 申请前资料准备 申报后 预算合计 第一类IVD(产品备案)相关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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